隱私政策

大阪府立專門學校學校協會密切關注個人信息的保護,並按照經合組織隱私保護指南的以下八項原則處理個人信息。

收集原則

對個人資料的收集應有限制,任何個人資料均應以合法、公平的方式收集,並在適當情況下徵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數據內容原則

個人數據應符合其預期用途,並應在其預期用途所需的範圍內保持準確、完整和最新。

明確目的原則

收集個人數據的目的必須在不遲於收集時明確,且後續使用數據與收集目的的實現或目的變更的時間一致,應限於實現中闡明的其他目標。

使用限制原則

個人數據不應被披露、提供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用於指定目的以外的目的,但以下情況除外:

  • 經數據主體同意
  • 法律要求時

安全防護原則

必須通過合理的保護措施保護個人數據,以防止丟失或未經授權的訪問、破壞、使用、修改和披露等風險。

披露原則

必須針對與個人數據相關的開發、運營和政策採取一般公共政策。識別數據控制者和澄清通常地址的方法,以及個人數據的存在、性質和主要使用目的必須隨時可用。

個人參與原則

個人必須被賦予以下權利:

  • 從數據管理者或其他人處獲得關於數據管理者是否擁有有關此人的數據的確認。
  • 讓該人在合理的時間內(如有必要)以合理的成本、以合理的方式並以易於理解的方式提供有關該人的數據。

如果上述請求被拒絕,被告知原因並能夠對拒絕提出質疑。
對與該人有關的數據提出異議,如果發現異議,則刪除、更正、完成或更正數據。

責任原則

數據控制者有責任遵循執行上述原則的措施。